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如果我未及时关注并修正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我是铁路职工,主要工作地在上海和杭州,上海公司提供住宿,杭州自己租房且无自有住房,杭州的房租是否可以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