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父母为子女买房,房屋产权证明登记为子女,贷款合同的贷款人为父母,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扣除如何享受?
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是否可以最高某一个子女可以扣2000元?
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扣除标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