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际看,房屋产权证明登记主体与贷款合同主体完全没有交叉的情况很少发生。如确有此类情况,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只有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使用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扣除。本例中,父母所购房屋是为子女购买的,不符合上述规定,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我今年取得了职业证书,可以留到明年再进行扣除吗?
我参加了学历(学位)教育,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丈夫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能否按照独生子女扣除,如何判断?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员工宿舍可以扣除租金支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