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夫妻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公租房是公司与保障房公司签的协议,但员工是需要付房租的,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这种需要保留什么资料留存备查呢?
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如果我今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填报,该怎么办?
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残障儿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纳税人公司所在地为保定,被派往分公司北京工作,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北京都没有住房,由于工作原因在北京租房,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项目,按照哪个城市的标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