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屋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如果我12月份补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享受该怎么办?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残障儿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有的纳税人不确定本人房贷是否符合扣除条件。担心如果报送专项扣除信息,万一不符合会影响本人信用。如果不报送,又享受不到个税改革红利,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