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可以扣除的公益性捐赠的计算基数,是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计算税款时,应以扣除捐赠额之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公益性捐赠的扣除基数怎么掌握?
纳税人向哪些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公益性捐赠扣除应当符合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