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019年1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是还有一些填报事项不明确或其他原因,来不及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怎么办?
前两年在中国读书,后两年在国外读书,现在填写信息选择中国还是境外?证书由境外发放,没有学籍号,怎样填写信息,是否可以扣除?
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如果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16万吗?
合租住房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
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
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的扣除?
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