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丈夫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的扣除?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我们一家人都在农村务农,是不是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我能够享受哪些方面的税收优惠?
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