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
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残障儿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个人填报住房贷款相关信息时,“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是什么意思?我该如何填写该栏?
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